三、预备党员转正条件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应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预备期满后各党支部方可将其列为转正申报对象。
2、预备党员转正学习成绩要求入我校以来课程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0("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群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任选课)。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在预备考察期受到各级各类处分的预备党员经党委会研究将视情节给予延长预备期或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预备党员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的程序
(一)预备党员接收的程序
1、支委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党总支审议,报学校党委预审;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学校党委预审。学校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学校党委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3、填写入党志愿书。党组织和入党介绍人负责指导发展对象如实、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做到谁签字谁填写谁负责,严禁代写,杜绝涂改。
4、支部大会讨论。经学校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其他入党材料,一并报党总支审议和学校党委审批。
5、学校党委派人谈话。学校党委审批前,指派组织员或党总支支委成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6、党总支审议和学校党委审批。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发展对象报党总支集体讨论和审议,报学校党委集体讨论和审批。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审批手续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的程序
1、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学校党委组织进行。
2、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党组织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3、继续教育考察。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4、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满一年的预备党员,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5、支部大会讨论。对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支部委员会审查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并形成决议;对讨论表决通过的预备党员,报党总支审议,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6、党总支审议和学校党委审批。学校党委在三个月内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7、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入党材料归档,存入本人党员档案或学籍、人事档案。
五、预备党员发展转正需提交材料
预备党员发展需提交材料包括:(1)辅导员及任课教师意见表;(2)拟发展对象群众评议表(10份);(3)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4)公寓调查情况表(包含寝室长意见、公寓办意见等);(5)党内座谈意见;(6)支部派人谈话情况;(7)团委推荐材料(包含班级团支部、二级学院团总支、校团委意见);(8)外调材料及综合性政治审察材料;(9)在校成绩;(10)初级培训班学员登记表;(11)高培结业证复印件;(12)发展对象考察登记表;(13)《入党志愿书》;(14)入党申请书;(15)入党自传;(1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17)思想汇报等。
预备党员转正需提交材料包括:(1)转正申请书;(2)思想汇报;(3)《预备党员考察表》等。
六、落实预备党员发展转正公示制度和培养人联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
预备党员在发展转正前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七天,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与建议。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与培养人应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负责,预备党员入党介绍人与培养人仍应加强对培养对象的教育力度,凡学生党员在校期间,有重大不良表现者,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七、其他
1、《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表》统一到组织人事处领取。
2、《入党志愿书》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各党总支要建立发放台账,认真登记,做到一人一号,真正用好每一份《入党志愿书》。
3、党组织和入党介绍人要加强对入党材料的指导和把关,严肃、规范、认真地准备好入党相关材料。
4、预备党员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的所有程序都要留专门、详细的原始记录,谈话、座谈、会议等都要有讨论过程和结论。
5、党员发展转正相关表格已统一格式,请务必在学校网站下载(学校网-党务公开-下载专区)。
6、本学期党员发展转正申报表及档案材料请于2017年12月8日前交组织人事处,申报纸质版请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字盖章,电子版请发邮箱:mzxydj@sina.com。
中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预备党员发展 转正 通知
发:各党总支。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