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下学期共产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
经研究决定,我校2017年下学期共产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于10月17日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产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时间
10月17日-11月21日
二、共产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地点
学校影剧院、综合楼206
三、共产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
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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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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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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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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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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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管理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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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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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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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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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中心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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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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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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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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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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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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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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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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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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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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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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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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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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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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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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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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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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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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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教职工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不受此名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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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共产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对象
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并准备近期发展的同志。
五、共产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的程序
(一)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派人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初步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党总支审议和学校党委备案。党支部将初步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报党总支审议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学校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学校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三)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为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多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四)进行政治审查。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结论性材料。
(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学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共产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的所有程序都要留专门、详细的原始记录,谈话、座谈、会议等都要有讨论过程和结论。